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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:


子曰:「事父母幾諫;見志不從,又敬不違;勞而不怨」


 


翻譯:


孔子說:「做子女的奉事父母的時候,發現他們有過錯,應該低聲和氣的予以勸說;假使看到父母沒有意思接受,要和以往一樣的孝敬他們,不可違逆;這樣,做子女的心中固然憂苦,卻不可以對父母有所埋怨。」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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